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现进行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要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项目名称: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6~2030)修编环评
规划背景:集中区在后期发展过程中逐步发现,其主导产品PVA 等化工产品,大部分属于资源依赖型、低附加值、高耗能的产业类型,随着环境资源的要素制约日渐加大,面临可持续性发展的严峻挑战,急需转型升级,为科学合理地进行开发区建设,推进化工产业良性发展,创造优越的投资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开展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定位:按照化工产业区差别化、互补式发展和特色化、错位式竞争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和利用巢湖市的区域位置优势,以现有皖维集团化工产业为发展基础,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为契机,通过资源的集约利用、构筑重点化工产业发展平台,推进化工产业创新升级,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设高水平的化工产业示范区和产业集聚区。
规划范围:本次修编的规划范围不变,集中区选址位于巢湖市凤凰山东侧,三面环山,东邻岠嶂山,西、北邻凤凰山之间的山沟处。规划总面积为0.693 平方公里(1039.5亩),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矿山路、西至皖维现有厂界、南至聚酯路、北至皖维制成分厂厂界。
规划年限:近期为2016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
规划主导产业:积极遵循高质量发展思路,围绕本集中区内现有产业基础发展:①VAC、PVA 系列产品,并向功能化、高端化延伸产业链;②积极响应合肥市主导产业配套需求,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③以及为上述产业配套、打造的循环经济而设置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④化工新兴产业。
现就公众对本规划以及规划单位的了解程度、规划区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本规划选址、公众对规划实施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公众是否支持规划实施等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事项征求当地公众的意见。望能提供宝贵意见与建议。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汤峥玉
联系电话:15255612120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1-65311473
电子邮件:645095372@qq.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创新产业园二期G2栋5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中国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原规划简介及规划环评情况;规划概述及规划协调性分析;区域环境调查;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分析;“三线一单”管控及分析;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实施建议;环境保护对策与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的环评要求;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评价总结。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公众意见表的提交
(1)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share.weiyun.com/jHsFEvI7
(2)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参与调查表填写后发至规划单位邮箱或通过信函的方式寄至规划单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本项目区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
欢迎广大居民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项目规划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最终以公众意见表的书面形式提交。内容包括:
(1)征求公众对规划区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征求公众对目前规划区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征求公众对可能影响规划区及周边环境的关于规划区产业结构、建设规模、布局等的建议;
(4)征求公众对规划区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征求公众对规划区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2020年6月18日